關於競賽

為強化亞洲國家資料應用深度交流及合作,以政府開放資料為主軸,與亞洲各國聯合舉辦109 年「亞洲資料創新應用大擂台(Asia Open Data Challenge)」。團隊須運用各國政府開放資料,並可混搭民間、企業或其他國家之資料,開發出具創新及商業應用、預測或決策性之作品。除期望活動刺激更多資料創意外,更於今年強化企業鏈結,挖掘資料商業創新與應用性,打造更多國際合作契機。

注意事項

  • 團隊報名即視同同意本競賽須知及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有更改之必要,除依法律相關規定外,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留修改及補充之權利(包括競賽之任何異動、更新或修改),並以本競賽網站公告為依據。
  • 報名與個人權益:
    • 報名所填寫之資料必須詳實,不可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之相關權益,參賽團隊全體隊員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 基於參賽者管理、報名管理、競賽期間身分確認、競賽聯繫、發送獎金、競賽相關訊息聯繫及相關行政作業之目的,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得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團隊成員之個人資料。
    • 參賽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3條規定得向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必要時亦可請求刪除,惟依法必須保留者不在此限,若因此致影響參賽或得獎及受領獎項權益者應自負責任。
    • 團隊代表人應取得團隊成員之同意提供其個人資料予主辦及執行單位。
  • 報到及退費:
    • 競賽全程免費,惟為確保團隊如期到場參賽,參與跨國競賽之團隊須於8/17(星期一)前以團隊為單位繳交保證金新臺幣1,000元,待團隊完成參與亞洲資料創新應用大擂台完整流程後,保證金予以退還。
    • 競賽現場提供無線網路、電源、餐點等,參賽團隊請自備電腦、電源線、環保杯、以及環保餐具。
    • 參與臺灣團隊選拔賽之隊伍如遇個人因素,致競賽當日未完成報到或未能全程參與之隊伍,則保證金不予退還,執行單位將開立發票提供給參賽隊伍。
  • 作品:
    • 曾在經濟部工業局主辦之資料經濟生態系推動計畫下之任何競賽中獲獎之同一作品不得重複獲獎,違者取消參賽資格、得獎資格之權利。
    • 參賽作品及提供之相關文件內容須遵守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肖像權、隱私權、個人資料保護等相關法令規定,如涉及第三人權利亦應取得權利人之合法授權,不得有涉及抄襲、剽竊、仿冒或其他侵害他人權益之情事。如經發現、檢舉、告發有違反本須知、不實陳述或有侵害他人權利之情事,由參賽團隊及個人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並有權移除相關內容、暫緩公布及保留獎項,至確認參賽團隊及個人無前述權利爭議情形;或異議者、權利人於知悉侵權情形逾一個月仍未依法向主管機關或法院提起權利救濟或提起後撤回者。參賽作品如經主管機關或訴訟程序確認侵權情形屬實者,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得取消參賽/得獎資格,並追回相關獎金(項)。
    • 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權益,歸屬參賽團隊或成員個人所有。惟參賽者(若為未成年人須得法定代理人同意)須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得基於推廣Open Data及計畫結案之目的,以不限區域及非營利之方式使用其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於拍攝或請團隊提供相關照片及動態影像以紀錄相關活動,並使用、編輯、印刷、展示、宣傳、報導、出版或公開其參賽成果、個人肖像、姓名及聲音等。如未涉及著作人格之污衊,參賽者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 參賽團體同意主辦以及執行單位得將本參賽成果之名稱、簡介、參賽所使用的資料集等相關背景資料,彙整為開放資料格式登載於公開網站或亞洲主題式資料平台供公眾下載使用。
  • 獎項:
    • 各獎項如無適當作品入選,主辦單位得調整獎金、獎項、獲獎數量或決定得以從缺。
    • 參賽團隊內部分工或權益分配(如獎金領取及分配),若有任何爭執疑問,應由團隊自行處理,與主辦及執行單位無涉。
    • 團隊獲獎時,獎金(項)由報名表上授權之團隊代表人領取,若無法領獎,由團隊成員共同簽署同意更換代表人代理領取,請將代理表單於領獎期限內寄至執行單位以茲證明。
    • 領獎者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繳納稅金;且得獎者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單據(如領獎單)方可領獎,若未配合者,視為放棄獲獎資格。
    • 得獎獎品價值或獎金超過新臺幣2萬元者,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但得獎人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未達183天者),不論金額依規定扣繳20%稅率。
  • 非經主辦、執行單位及團隊其他成員書面同意,參賽者不得轉讓本競賽之權利與義務。
  • 凡報名參賽者,應遵守本須知內各項規定,如有違反者,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已得之獎金與獎項,且得公告之。若有違反本須知之事項,致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受有損害,得獎隊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 本須知及各項規定之解釋與適用,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有最終解釋權,任何相關爭議均依中華民國法律處理,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競賽時程

參賽資格與競賽主題

參賽資格

一、 團隊須由2-5名成員組成,且同一人不得跨隊重複參賽。每隊須指派1名團隊代表人,為參賽隊伍與承辦單位之聯繫窗口。團隊代表人須負責與本活動相關單位聯繫、確認參賽文件與獎金領取事宜。

二、 臺灣團隊代表人須為我國設籍之國民,團隊成員中若有未滿20歲者,需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始得參賽。

競賽主題

參賽團隊須以「智慧生活(Smart Life)」為活動主題,運用各國政府開放資料與亞洲主題式資料平台(http://140.115.80.188/)之資料,亦可混搭民間、企業或國外之資料,開發出具商業應用、預測或決策性之創意多元的問題解決作品,相關說明及範例如下:

主題 相關問題(範例)
以「智慧生活(Smart Life)」為主題,如:
  • 開發多元化生活應用服務
  • 發展創新且便於民眾使用之產品或服務
  • 具備創新及商業應用
  • 智慧防疫(Smart Tech in Fighting Disease):如何綜整開放資料發展出物資調配、疫情現況、醫療新知等線上服務,提升大眾防疫生活品質。
  • 智慧城市治理(Smart Urban Governance):如何藉由開放資料提供創新的便民服務,以智慧方案解決市民需求。
  • 智慧金融科技(Smart Finance):如何從資料中萃取價值、制定決策、找到行動方案,提升客戶體驗與提供便利生活模式。
  • 智慧家庭(Smart Home):如何結合開放資料發展各式服務,提升人們在家中的生活效率與幸福感。
作品規格:
  • 產品構想:團隊於報名期間須線上填寫參賽資訊,包含團隊所屬國家、參賽組別、團隊名稱、隊員姓名及團隊代表人聯繫方式、欲解決的問題與需求、解決方式(200字以內)、預計使用哪些國家或企業,以及亞洲主題式資料平台的開放資料集與其他資料名稱、作品核心技術等。
  • 作品規格:通過初審後提供英文簡報與作品相關資料(包括文件、作品連結網址),供執行單位跨國競賽現場查驗。作品可提前進行規劃,也鼓勵將創意應用所衍生之資料進行彙整,並開放供其他人使用。
  • 作品需完成MVP(Minimum Viable Product,最小可行性產品),並於跨國競賽現場提供Live Demo。

評選獎勵

獎勵方式

一、 獎項由主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共同主辦單位-韓國情報化振興院(National Information Society Agency, NIA)、日本活用・地方創生推進機構(Vitalizing Local Economy Organization by Open Data & Big Data, VLED),以及協辦單位提供,相關說明如下表。
獎項 獎勵內容 隊數 備註
無敵霸主獎(Invincible Award) 獎金3,000美元(新臺幣90,000元)、獎狀一紙 各國1隊,共3隊
  • 本獎項由臺灣主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韓國NIA、日本VLED提供。
  • 獲獎團隊代表須參加「2020亞洲資料創新應用大擂台暨頒獎典禮」接受表揚。
企業特別獎(Enterprise Special Award) 獎金1,500美元(新臺幣45,000元)、獎狀一紙 數量由各設組企業決定
  • 本獎項由各企業各別提供。
  • 獲獎團隊代表須參加「2020亞洲資料創新應用大擂台暨頒獎典禮」接受表揚。
跨國超人氣獎 (Team’s Choice Award) 獎金600美元(新臺幣18,000元)、獎狀一紙 各國1隊,共3隊
  • 本獎項由臺灣主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韓國NIA及日本VLED提供。
  • 由臺灣、韓國、日本參賽團隊互相投票選出人氣最高票之隊伍即獲獎。
  • 各國如遇二隊以上獲最高票,獎金由獲最高票各隊平分。
備註:
  • 獎金匯率換算以1:30(美金:臺幣)計。
  • 同一團隊可同時獲得無敵霸主獎(Invincible Award)、企業特別獎(Enterprise Special Award)、或跨國超人氣獎(Team’s Choice Award)。
二、 為鼓勵臺灣團隊開發更具跨國資料與商業價值之創新應用,另由主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增設「商業應用特別獎」以及「跨國資料應用獎」,相關說明如下表。
獎項 獎勵內容 隊數 備註
商業應用特別獎(Business Applications Award) 新臺幣66,000元、獎狀一紙 2隊
  • 本獎項由臺灣主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提供。
  • 獲獎團隊須參加「2020亞洲資料創新應用大擂台暨頒獎典禮」接受表揚。
跨國資料應用獎(Multinational Data Application Award) 新臺幣60,000元、獎狀一紙 1隊
  • 本獎項由臺灣主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提供。
  • 獲獎團隊須參加「2020亞洲資料創新應用大擂台暨頒獎典禮」接受表揚。
備註:
  • 獎金匯率換算以1:30(美金:臺幣)計。
  • 無敵霸主獎(Invincible Award)、商業應用特別獎(Business Applications Award)以及跨國資料應用獎(Multinational Data Application Award)三者間不得重複獲獎;惟上述獲獎團隊可重複獲得企業特別獎(Enterprise Special Award)或跨國超人氣獎(Team’s Choice Award)。

評選方法

評選與評分項目

亞洲資料創新應用大擂台以刺激更多跨國資料創意,強化企業鏈結,挖掘資料商業創新與應用性為目的,將評選分為資格審、初審、跨國競賽3階段進行,各階段說明如下。

  • 資格審:
    • 資格審方式:由各國主辦單位針對參賽團隊所繳交資料進行線上審查。審查要點為「參賽資訊完整性、構想說明完整性(包含問題描述、欲使用哪個國家或亞洲主題式資料平台之資料及項目及解決方案等)」等項目,至多選出30隊團隊。
  • 初審:
    • 初審方式:各國主辦單位針對通過資格審參賽團隊的資料進行線上審查。審查重點為「跨國應用程度、開放資料應用程度、創意表現、技術及可執行性、商業應用可行性」等項目,各國選出各6隊團隊晉級跨國競賽。
    • 初審結果公告:主辦單位於8/12(星期三)公告入選跨國競賽團隊名單於活動網頁。
  • 跨國競賽:
    • (一)評選地點與時間:預計於8/28(星期五)13:00~18:30 (GMT+8臺灣標準時間)與韓國、日本採線上方式進行跨國競賽。臺灣預計於digiBlock C數位創新基地(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87號)進行現場評選。
    • (二) 評選方式:
      • 由各國各推派3位專家(共9位)組成評審委員團進行現場評選,並擇優選出各1隊無敵霸主獎(Invincible Award),共3隊。
      • 企業特別獎勵:各企業推派3位專家擔任評審委員進行現場評選,各企業擇優選出企業特別獎(Enterprise Special Award)。
      • 參與跨國競賽之團隊均須以英文進行簡報,並於7分鐘內完成作品發表,時間包含4分鐘英文簡報及作品Demo、1分鐘評審提問及2分鐘回應。發表內容須充分表達主題欲解決的問題與需求、解決方式、使用哪些國家的政府開放資料、亞洲主題式資料平台資料、API、作品核心技術。
      • 跨國競賽結果公告:主辦單位於8/28(星期五)公告得獎團隊名單於活動網頁。

評選與評分項目

項目 比重 說明
跨國資料應用程度 20% 混搭使用臺灣、韓國、日本政府開放資料與亞洲主題式資料平台之資料使用程度
開放資料應用程度 10% 開放資料之應用深度及廣度
創意表現 20% 作品是否具有創意
技術及可執行性 25% 是否應用創新技術;運用的技術及功能是否可行,是否確實為問題之解決方案
商業應用可行性 25% 提出可行的供需模式、創造商業行為,並需明確描述購買或媒合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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